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用美术涵养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忠诚履行新时代兵团维稳戍边的职责使命,引领和激励广大美术家的创作方向和创作热情,促进兵团美术创作,提升兵团美术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展现兵团美术发展最新成果,推动兵地融合、助力文化润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兵团书画院拟举办“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作品展览”,展览征稿通知拟定如下:
一、展览名称
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作品展览
二、作品内容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围绕民族复兴时代主题,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遵循艺术规律,实现主旋律弘扬与多样化发展相统一,全景展现美丽新疆、繁荣兵团的壮阔图景。重点聚焦新时代新兵团新气象,欢迎创作反映维稳戍边、深化改革、文化润疆、高质量发展、兵地融合、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领域成就的作品。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乌鲁木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乌鲁木齐市美术家协会、兵团书画院、乌鲁木齐市美术馆。
四、评审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兵团美术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五、展览时间地点
2025年10月(展览地点待定)。
六、参展事宜
1、作品征集: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绘画、雕塑等作品。
2、作品尺寸:绘画作品最长边不超过240cm,雕塑作品最长边不超过120cm,超尺寸作品报主办方同意后送审。
3、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本人近五年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版图片,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作品电子版请注明:姓名、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作品展览”,作品电子版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止,以收件时间为准。
2、作品电子版收件邮箱:btmsjxh2025@163.com注明:“首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作品展览”。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兵团美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3、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复评结果在兵团美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
4、评奖:展览设金奖3名、银奖5名、铜奖8名、优秀作品若干名。
八、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被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
2025年5月22日
公网安备 660000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