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档案馆关于征集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
长征胜利9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挖掘兵团红色史料,留存珍贵历史记忆,传承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兵团精神的红色血脉,充实红色档案资源库,完善兵团党史、军史、屯垦史档案体系,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有关党史、长征以及兵团历史档案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党史长征类档案资料
1.反映红军长征历史、长征精神传承传播的史料,包含书信、手稿、回忆录、老照片、地图、作战笔记、报刊剪报、宣传海报、革命歌谣笔录、口述录音录像资料等;长征历史相关实物和影像复印件。
2.建党以来不同时期,党的政策文件、学习资料,反映党组织建设、党员革命建设事迹、老党员日记、入党材料原件或复制件,展现党领导边疆地区革命、解放建设的档案材料。
3.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第二军、六军,第二十二兵团、第五军有关历史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新疆、和平解放新疆相关文件、行军记录、战地影像、战士家书,部队整编转隶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资料。
(二)兵团屯垦戍边档案资料
1.初建时期史料:兵团成立前的垦荒、生产建设、水利农田、工交建商、教科文卫、城镇建设、党的建设、政法工作、工会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会议记录、重要文件、规划方案、工作报表、生产台账、开荒记录、老照片、工作日志、笔记、图纸、合同等。军垦战士、支边青年家庭档案、家书笔记、奖状证书、各类票据、生活用品、影像资料等。
2. 屯垦戍边史料: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兵团有关照片、题词、讲话、录音、录像、新闻报道等档案资料;兵团职工守护边境、守边护边、边境管控、民兵执勤、边防连队建设相关文件、执勤日志、巡边影像、守边人物事迹材料,边境团场建设发展历史资料。
3. 经济社会发展史料: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棉花林果畜牧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件、照片、影像资料;职工生产生活变迁、民俗文化、连队社区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兵地融合、各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资料等。
4. 科教文卫史料:兵团办学建校、医疗卫生建设、文艺创作、红色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原稿、地方志初稿、老报刊杂志,各类重大节庆纪念活动、劳模表彰、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等。
(三)口述档案与新媒体资料
1. 老军垦、支边青年、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口述录音、视频访谈记录,个人亲身经历屯垦戍边、边疆建设的回忆文稿。
2. 群众拍摄的兵团历史老影像、短视频,反映重大历史节点、时代变迁的数字档案资料。
(四)其他特色档案
支援兄弟省区发展农垦事业,执行援外任务有关档案资料;与兵团发展史、军垦历史、红色记忆、长征精神、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和南泥湾精神、兵团精神相关的书画作品、手稿手札、徽章纪念章、宣传画册等。
二、征集方式
(一) 原件征集:所有权人自愿无偿捐赠原件的,档案部门登记造册,颁发捐赠荣誉证书,对珍贵档案捐赠者予以公示表彰。
(二) 复制件征集:持有人不便移交原件,可提供高清扫描件、复印件、翻拍高清照片、影音副本,原件由持有人自行保管,档案馆备案存档。
(三) 寄存代管:珍贵私人档案可签订寄存协议,由档案馆代为保管,档案所有权归属原持有人,双方约定使用权限。
(四) 有偿征购:极具史料价值的稀缺孤本文献、绝版影像、珍稀实物档案,经档案专家评估后,按相关规定协商有偿征集。
三、征集时间
兵团档案馆实行常态化档案征集,长期接受社会各界档案报送。
四、提交方式
(一) 现场报送:可携带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前往兵团档案馆现场提交,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登记建档。
(二) 邮寄寄送:纸质档案、照片实物可通过邮政快递邮寄至对应档案部门,邮寄前可电话沟通。
(三)线上报送:高清扫描件、视频音频、电子文稿数字档案,发送至档案征集指定邮箱,注明资料名称、年代、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简要背景介绍。
(四)预约上门征集:年代久远、体量较大、不便运输的档案实物,可致电预约,档案工作人员上门登记采集资料。
五、档案管理及使用说明
(一)档案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法规做好征集档案整理、数字化归档、保管保护工作。
(二) 无偿捐赠档案,档案馆拥有档案公益存档、党史研究、红色宣传、公开展览权限,涉密档案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管控使用,妥善维护捐赠人合法权益。
(三) 寄存档案使用权限依照寄存协议执行。
(四)所有征集档案将纳入档案目录系统,符合公开条件的档案,依规面向社会查阅利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馆
咨询电话:0991-2896362
电子邮箱:1505892853@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戍边中路126号兵团档案馆征集编研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馆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