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时间:2025-07-09 18:18:58 作者: 编辑:王祉珺 责任编辑:杨波

关于做好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党委宣传部,院(校)科研处,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吸引和支持更多专业人才参与兵团历史研究,提升党史研究质量,丰富党史研究成果,兵团党委宣传部与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在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内设立党史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共发布5个研究选题,要求按原题申报,每个选题立项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6万元。面向全国组织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项目选题及成果要求

1.中央级媒体关于兵团报道的整理与研究——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日报》为例

成果形式:1篇研究报告和1部报道汇编

完成时限:2年

2.兵团历史研究综述(1978—2024)

成果形式:1篇学术论文

完成时限:1年

3.兵团改革开放历程与成就研究(1978—1989)

成果形式:1部6万字左右的专著

完成时限:1年

4.兵团农业发展历程与成就研究(1978—1989)

成果形式:1部6万字左右的专著

完成时限:1年

5.兵团工业发展历程与成就研究(1978—1989)

成果形式:1部6万字左右的专著

完成时限:1年

三、申报资格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兵团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可按照研究需求,自主确定研究团队,但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承担项目管理职责、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兼职单位申报研究课题的,兼职单位需审核证实兼职人员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保证。

(三)其他申请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请本专项。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备注,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4.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专项。

5.在承担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等科研工作中有信誉不良记录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申报。

四、评审方式

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采用《兵团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课题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课题论证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五、申报纪律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兵团社科基金党史研究专项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二)申请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兵团社科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四)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项目申请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要对申请书和活页内容,特别是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盖章后上报。

六、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专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从兵团社科工作网(http://btskgzw.huyangnet.cn)下载。各责任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材料(包含纸质《申请书》1份和《课题论证活页》3份,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单独装订夹在《申请书》内)及申报汇总表(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和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兵团党委宣传部理论处。

需邮寄的纸质材料,请务必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并计算好邮件到达时间,以免丢失和误期。

联 系 人:胡湘豫 陈卫喜

联系电话:0991-28964142890689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

兵团党委宣传部理论处

邮 编:830002

电子邮箱:btskghb@163.com

附件:

1.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专项申请书

2. 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专项论证活页

3. 2025年兵团社科基金党史专项申报汇总表

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党委党史研究室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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